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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人为峰物流加盟就是一个骗子公司不能相信骗子!_最近热点新闻排行

网络整理 2019-12-24 09:25

2019-10-20 22:24栏目:吉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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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合同期限为一年,现在距合同到期仅剩三个月。周先生认为,人为峰物流至今未给加盟商们提供有效的加盟服务,违约在先;除此之外,人为峰物流承诺快递加盟却没有《全国道路经营许可证》;而且,人为峰物流的网站从2016年就没有再更新,王经理处于失联状态。这几点让他很怀疑人为峰物流的企业诚信,质疑人为峰物流存在欺诈行为,他要求全额退款。

曝光人为峰物流加盟就是一个骗子公司不能相信骗子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到了广东律师事务所的马强律师,对于周先生等人索要退款一事,马律师告诉记者,合同中设定的很多义务对加盟方不利,现在加盟方也可能存在违约。“合同中要求加盟方先设立公司,而加盟方并未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公司,可能造成违约;此外,合同并未约定关于终止合作时20万元网络使用费如何处理。”马律师说,这两点均有可能导致加盟方难以追回款项。
周先生说,目前,他所知的还有13位加盟商,均打算要回加盟费。“在这13个人中,有些人交了7万,还有人交了全款。我们粗略地算过,单我们这十几个人,加盟费已经交了110多万了。”
2016年,成都的周先生在网上看到了人为峰物流招加盟的信息,经过初步了解后,他决定前往位于广东的人为峰物流公司考察,并且当即与人为峰物流签了约。“本来要交20万元全款,但我一次拿不出那么多钱,就先交了7万订金,之后的13万我是在4月份转账过去的。”周先生说,第一批加盟商有30多人,而他是这30多人中的一员。
据周先生介绍,考察时人为峰物流先只讲解一些加盟的知识,讲解一些物流快递行业的前景,然后就签约了。“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几乎没有给我们交流的时间,一直都是人为峰物流在引导着我们,糊里糊涂地就就签约了。”周先生说,现在他才觉得当时签约太草率了。
记者从周先生提供的合同上看到,加盟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先成立公司,这是周先生加盟的基本条件。
周先生提供的收据
加盟商要求退款 人为峰物流称给不了说法
可以尝试主张对方不履行义务要求解除合同
周先生签订的合同
马律师也表示,人为峰物流没有交付网络账号,没有发放相关单据等相关材料对加盟方比较有利。“相比较来说,周先生交了20万全款加盟费这一点比较有利,根据合同约定,交款是在先的义务。周先生可以尝试主张对方不履行义务要求解除合同,退回20万元加盟费。”

记者从人为峰物流招商网站上获悉,人为峰物流隶属于广东人为峰供应链集团公司,随后,记者联系到广东人为峰供应链集团公司客服,工作人员确认人为峰物流是广东人为峰供应链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关于周先生等加盟商的遭遇,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会向相关部门反映此事,由公司对此事进行处理。”不过对于如何处理、何时处理,该工作人员并未表述。
“签完合同交了钱以后,我希望加盟店尽快运转起来,但是人为峰物流快递一直拖延。”周先生说,后来,他与其他加盟商发现人为峰物流根本没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很多人感觉不可靠,萌生了退意。“刚开始联系人为峰物流给我们操作签约的王经理时,他对于快递营业执照的解释是暂时没有,后来就再也联系不上王经理了。”
交了加盟定金 迟迟未获业务支持

成都的周先生与人为峰物流签订了《物流网络区域加盟合同》,确定了快递、物流和冷链的加盟,并交了20万元加盟费。但自合同签订至今,周先生仍未从人为峰物流公司获得包括物流软件在内的一系列业务加盟支持,而人为峰物流负责与韩先生联系的王姓负责人也联系不到了,记者了解到。
对此,记者根据周先生提供的电话尝试联系人为峰物流的王经理,但却始终未能联系上,融易资讯网,人为峰物流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王经理不在,等其回来了再回复。29日下午,记者再次尝试联系王经理,也未能与其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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