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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霍煤集团高管自曝亿元家产 涉嫌靠山吃山

网络整理 2020-02-06 06:17

 国企高管自曝亿元家产涉嫌“靠山吃山”

  长江商报消息 李永先任职矿务局期间家族成员多人经商,四名亲属为关联公司股东

  □本报记者 黄聪 综合报道

  41套房、家产过亿、曾被组织查处,扎根内蒙古霍林河矿区36年的63岁前国企高管李永先,被新华社大篇幅报道后,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近日,有人实名举报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简称“霍煤集团”)前高管李永先以两个儿子名义,一天内花费1280万元拿下41套房。李永先在高调回答新华社记者“购买房子所需巨款与其收入不符”的质疑时称,“别说1000多万,我一个亿都有。”

  长江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尽管李永先已经退休,但其四名亲属涉嫌在其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且正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

  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冯朝晖律师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如果查实涉嫌利益输送、利用影响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李永先将涉职务类犯罪,具体问题还需相关部门核查。

  40套房已卖掉仅1套自住

  日前,有人实名举报称,“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管李永先,在2009年1月21日这天,以两个‘80后’儿子的名义花费1280万购买了41套房子,这与其国企高管身份及收入不相符。”

  任利民在实名举报材料中称,2009年1月21日,时任霍煤集团高管的李永先以两个儿子的名义(李晓1981年出生、李军1983年出生),在位于通辽市西拉木伦大街阿卡笛亚小区(原称枫丹丽舍小区),同一天一次性花费1280万元购买41套住房,其中一套是662万元的综合商务楼,这些房屋总面积5570多平方米。

  任利民还提供了“李晓”和“李军”签名的41套购房合同及缴款收据。其中写有买受人为“李军”的20份购房合同中,李永先作为委托代理人签有自己名字。其余21份购房合同均为“李晓”签署。任利民说:“我跟李永先不认识,也没见过面。我之所以举报是希望相关部门能查个明明白白,看看究竟怎么回事?”

  4月22日,法制晚报记者在内蒙古通辽市西拉木伦大街阿卡笛亚小区采访时发现,该小区分为一期和二期,共有33栋楼,小区临街下面是商铺,还有部分写字楼。

  整个小区有2000多户居民,在通辽市当地属于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生活社区。记者根据举报人提供的41份购房合同上显示的地址,逐一核实发现,其中40套房子均在该小区一期12号楼,此楼属于6层住宅,共有6个单元,然而目前的居住人或业主并不是李晓或李军。

  该社区一期4号楼1单元301房间显示,李晓家人在此居住,随后李晓的妻子向记者证实了该房子的产权确实登记在“李晓”名下。

  据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介绍,目前该小区一期12号楼6个单元,也就是购房合同中显示的“李晓”“李军”所购买的房子,其业主显示均不是以上两人,并且“40套房子全部卖完了”。

  记者通过通辽市房产局信息查询得知,以上举报材料当中所称的41套房产都不是以“李晓”或者“李军”名义购买和备案,且大多数购买者已办理了房产证。

  任国企高管期间家族多人经商

  李永先是谁,如何拥有41套房?

  据了解,霍煤集团是通辽市地方国有独资公司。该集团一位领导表示,李永先在该集团里做的最高职务是总法律顾问,也当过其参股子公司的监事会主席,2013年就退休了。

  长江商报记者从霍煤集团发布的信息发现,李永先于1954年1月出生,为高级经济师、高级律师。历任霍林河矿区综合企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法律顾问处处长;多种经营管理处处长;霍林河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副总经理;霍林河矿务局经济开发总公司总经理;霍林河矿务局首席法律顾问;霍林河煤业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霍林河煤业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

  长江商报记者调查发现,2009年10月,露天煤业(7.000, -0.10, -1.41%)(002128.SZ)的11名董事全票通过李永先担任公司董事。2014年2月,露天煤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月13日收到董事李永先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永先由于工作变动,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由此可见,2014年,已60岁的李永先很可能因年龄原因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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