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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半年监管再亮剑微商和代购怎么样了?

网络整理 2020-02-26 19:18
《电商法》正式公布之初,很多代购和微商都眉头一紧,此前个人代购和微商因不受法律规范,且门槛低、回报高,吸引了众多个人和小微企业入局。根据智研咨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微商从业人数就跨越了2000万人,预计到2024年我国微商从业人数将达到5200万。

《电商法》正式实施前夕,一张注册于2018年12月15日的淘宝店营业执照曾被称为“第一张淘宝C店的营业执照”。时隔半年后,北京商报记者咨询淘宝相关负责人时,对方回复称:“这个执照不是向平台注册的、是向主管部份注册的;所以必要向政府部份申请数据。”

企业承认《电商法》规范作用

对此,《方案》强调:“严格海外代购行为监管,加大对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部分受访企业认为,《电商法》实施后,确实规范了电商企业的经营行为。从事奢侈品贸易多年的君龙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郭章龙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暗示,《电商法》的出台有利于企业化、合法化的代购群体。他暗示,在《电商法》的影响下,奢侈操行业的代购变得有法可依,在此基础上,可以利用部分法律优势,进一步扩大交易量。在郭章龙看来,合法化的“代购公司”相比个人代购更有保障,以奢侈品为例,个人代购无法保障货品的真实性,很多消费者通过所谓的个人代购买到假货,但代购公司拥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虽然价格略贵于免税商品,但比国内专柜价格还是廉价许多。

但是,在《电商法》实施后,朋友圈内的代购消息却依旧频繁,融易资讯网,甚至比此前更加“跋扈狂”。北京商报记者经过调查后发现,许多代购还在正常运营。一名留学生暗示,横眉前,国外代购在留学生群体依然火爆,很多人从中挣取“代购费”。

不过就在5月初,《电商法》实施后首部监管细则出炉,北京亿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认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法子(征求意见稿)》对于经营者的合规性要求更强。而从监管角度来说,征求意见稿在原“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打点工商登记”。

6月底,《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的正式实施将满半年,《电商法》中的新规定落实情况如何?6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等部份关于印发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据了解,网剑行动将于本年6-11月开展,严格贯彻落实《电商法》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

奢侈品电商仍是假货重灾区

《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提出了七条重点任务,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关于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问题:“着力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营造良好准入环境。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打点市场主体登记,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加强对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经营者的规范引导。”

其实海外代购更让人担心的是假货问题,奢侈品是海外代购中很受欢迎的品类,但也是假货风险较大的重灾区。

与此相关的最突出、最有争议性的问题即是“微商代购”等社交电商和跨境电商经营者毕竟是不是电子商务经营的主体。天津世川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昊认为,《电商法》中所指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包罗了个人代购和微商等群体,从法律角度来看,无论代购交易额大小,依托微信、电商平台等渠道进行代购活动的群体,都应该被纳入监管范围。

微商代购如果是电商主体,便应该依照《电商法》要求“依法打点市场主体登记”。《电商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打点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本身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没必要要进行登记的除外。苏昊认为,“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中对于交易额的界定是个人代购的争议焦点,这也是部分代购认为本身无需打点营业执照的依据。

主体登记仍不明确

根据要客研究院在6月发布的《中国奢侈品电商述说 2019》(以下简称《述说》)显示,2018年,中国消费者网购奢侈品不满意率达42%。《述说》指出,品牌官方入驻的奢侈品电商门店或平台自营的品牌和产品,一般假货率相对较低,买手店和经销商店是奢侈品电商假货的重灾区。据要客研究院统计,奢侈品牌在中国的线上渠道非官方商家供货率达到 73%,非官方产品出货率达到 81%,客户买到假货的可能性跨越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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