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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头条新闻: 销售不符合国家尺度电暖器 广州市从化一家电器商店被惩罚

网络整理 2020-04-21 11:37

最新头条新闻: 销售不符合国家尺度电暖器 广州市从化一家电器商店被惩罚

可在本惩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销售不符合国家尺度电暖器的违法行为,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惩罚:1、没收电暖器(型号:NPT-FS、DNQ-120-D)各1台;2、没收违法所得1277元;3、罚款2740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1台,。

没收违法出产、销售的产物,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惩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购进价97元/台。

且未发现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获违法所得1107元;于2019年1月10日从佛山市吉星家电有限公司购进(大厦式-2)电暖器(型号:DNQ-120-D、出产日期:2018年11月17日)3台,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没收违法出产、销售的产物,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惩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邮编:51062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出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详的尺度和要求的工业产物”的规定,货值金额2200元,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鉴于当事人销售量较小,获违法所得170元,我局依法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从市场监管吕处告字〔2020〕07号《行政惩罚告知书》,证明当事人购进上述电暖器的来源、数量和单价; 8、当事人提供的清远市清城合生行电器营业执照和佛山市吉星家电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证明其产物进货途径合法,邮编:510900。

联系电话:85590146)申请行政复议, 上述事实,证明当事人合法的主体资格和身份证明; 2、我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电器商店进行检查时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和拍摄的照片8张, 没收违法财物 ,抽样1台,广州市从化吕田好亿家家用电器商店销售的两款电暖器(1、出产日期:2018年11月12日,并处违法出产、销售产物(包罗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物,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抽样1台,或者凭吕田市场监督打点所出具的缴款通知书到相关银行缴纳罚款,证明已将检验陈诉(№:4400191300502371、№;4400191300502361)送达当事人; 7、当事人提供的合生行送货单和佛山市吉星家电有限公司发货通知单复印件各1份,型号:DNQ-120-D)经抽样检验成果判定为监督总体A类(严重)不合格(“不变性和机械危险、接地办法”项目不符合GB4706.1-2005、GB4706.23-2007尺度),获违法所得1277元,购进价95元/台。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打点局2020年4月16日作出关于广州市从化吕田好亿家家用电器商店的行政惩罚决定(穗从市监处字[2020]48号),销售8台,另当事人收到检验陈诉后当天发出召回通知,没收金额: 1277.000000 万元人民币 作出行政惩罚决定机关名称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打点局 作出行政惩罚决定日期 2020 年 04 月 16 日   行政惩罚决定书 穗从市监处字[2020]48号 当事人: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广州市从化吕田好亿家家用电器商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440101MA59HGMW2A 住所(住址):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广新路11号第2幢4-5号 经营者:邝凤鸣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440122197911083028 联系电话:13533181880 联系地址:广东省从化市江埔街和睦村四队29号 按照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陈诉》№:4400191300502371、№:4400191300502361显示,销售价220元/台, 经查明,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打点局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联系电话:62163070)或广州市市场监督打点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我局决定按从轻情节进行惩罚,上述两款电暧器货值金额共2740元, ; 行政惩罚内容 罚款 。

进货途径合法并已查验产物合格证,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金额: 2740.000000 万元人民币,到我局吕田市场监督打点所通过广州市非税收入系统缴纳罚款,证明当事人销售不符合GB4706.1-2005、GB4706.23-2007尺度的电暖器并发出召回通知; 3、对当事人经营者邝凤鸣的询问笔录1份,也可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处违法出产、销售产物(包罗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物。

证明当事人销售不符合GB4706.1-2005、GB4706.23-2007尺度两款电暖器的违法事实; 4、广东省市场监督打点局产物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工作单2份,证明组织抽样检验部分依法进行监督抽检; 5、检验陈诉(№:4400191300502371、№;4400191300502361)2份。

向从化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70号,备样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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