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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教师减负大快“师”心

网络整理 2020-01-08 20:23

■关键词:教师减负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等方面提出20项要求,被称为“教师减负20条”。《意见》回答了“为何减”“减什么”“怎么减”“谁来减”等问题,受到广大教师欢迎。日前,不少媒体就此发表评论。

减负让广大教师轻装上阵

“教师减负20条”之所以引发热烈反响,在于它切中了现实痛点,道出了很多教师的心声。在一些地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不正之风“进校园、入课堂”,一些部门向学校和教师随意布置、摊派非教育教学事务,干扰正常教学,给一线教师造成了不小的负担。各种检查、评比、考核铺天盖地,调研、统计、信息采集等工作交叉重复,导致教师的时间被大量占用、精力被大量耗费。

2019年是中央确定的“基层减负年”。对于教育系统来说,让广大一线教师从沉重的、不合理的负担中解放出来,把时间还给教师,把宁静还给校园,按照教育教学规律来办事,无疑是最给力的“减负”。

“减”出实效,得从关键处着手,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推进教师减负,要向最典型、最紧迫的问题“开刀”,重点整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抽调借用人员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意见》明确,确保对中小学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教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这一系列规定很有现实针对性,有利于把教师负担切实减下来。“减”出实效,也应辩证看待负担,减负不是“撂挑子”,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必须减下来,教书育人的责任则应该更好地扛起来。

“减”出实效,需要各方协同发力。教师减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领域多部门,不能靠教育部门“单打独斗”。各级党委和政府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责任,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推进。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大力倡导尊师重教风尚,进一步营造理解教育工作、关心中小学教师发展的良好氛围,才能让老师们“轻装上阵”。

(作者辛识平,原载《新华每日电讯》,有删改)

要严防地方部门“乱摊派”

为教师减负,并不是一个太新鲜的话题。如年初召开的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就承诺,今年要下大力气为教师减负。这次“教师减负20条”,却是由中办、国办联合发布,其一方面表明,为教师减负,已被提到国家议程的高度,受到充分重视;另一方面也因为,中小学教师的负担,不仅来自于教育部门,更有源自其他部门的“非分”要求。要“减”出实效,就必须形成多部门合力。

减负20条,是在对多省市、千余所学校进行调研,以及书面征集20个中央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主要围绕减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减社会事务进校园等四个方面展开,可谓极具针对性。如意见中提到,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落实安全稳定、扫黑除恶等工作时,经常向学校和教师摊派任务。这类时常引发吐槽的现象,能够进入国家文件,说明相关部门调研的接地气和直面问题的态度。

再比如,意见要求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这一条主要是针对一些职能部门在评比时偏爱“讲排场”,而学校由于人数多,能够呈现出整齐划一的视觉效果,往往成了一些“留痕”考评的首选素材;另外,意见要求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这是因为现实中,基层学校的话语权往往弱势,对相关部门的无关评比,如媒体所说是“想拒不能拒,想拦不敢拦”。此一语境下,明确非教育部门不能自行设置评比考核,相当于从源头赋予学校“拒绝权”。

减负20条的最大亮点,就在于它所要求的对象,不仅是教育部门,而是面向“各地区各部门”。因此,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地方各级领导也要带头示范,非教育部门更要形成自觉,不随意将无关工作摊派给学校、教师,做到“能不打扰的坚决不打扰”。对相关要求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还应按意见所规定的严肃问责。

(本文系《新京报》社论,有删改)

好政策还须执行好

有这样一个段子:一位教师倒在一堆打印好的文件中,同事拼命把他摇醒。这位教师微睁双目,努力去捡散落的纸张,吃力地说:“这些是我的班主任工作总结、学科教学总结、教研组总结、结对总结、课题小结、个人年度小结、个人三年规划、个别化学习观察记录、各科成绩汇总、个案追踪、家访记录、听课记录……”

Tags:教师(70)减负(20)大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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