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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最新实时新闻:'调查' 疫期预付式消费纠纷如何解决

网络整理 2021-04-28 16:25

  生活节奏放缓,居家多日不出门,衷情于网上购物,清单以生活必需品为主……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人们的生活消费方式基本都遵循着这样的规律。

  从需求侧看,在各领域中,消费受到疫情的冲击最为严重。而消费受限,直接触发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这在预付式消费合同中体现得最为明显。

  这也成为今年“3·15”最值得关注的话题——疫期预付式消费纠纷明显增多,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近日,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联合消费者网发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预付式消费维权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称疫期预付式消费纠纷问题主要集中在疫期暂停营业退费纠纷、服务方式变更、使用期限受限以及商家关门或倒闭四个方面。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解决预付式消费问题,需要从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监管职责、加强预付资金监管以及建立信用评价体系等多方面入手,尽快建立法规完备、多方联动、共享共治的预付式消费规范发展模式。

  合同内容无法实现消费纠纷明显增多

  突如其来的疫情,让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和经营者的经营活动都受到了严重影响。由于出行和场地等诸多条件受到限制,不少预付式消费合同在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实现,由此引发的预付式消费纠纷明显增多。

  为了给亲朋好友安排好过年期间的聚餐,柯先生打算提前在老家的一家饭店订过年酒席。得知饭店办卡有优惠,他便办了卡并充值4000元。

  可惜,刚办完卡没多久,还没来得及消费,疫情就暴发了,饭店关门暂停营业,春节期间再到饭店聚餐已经不可能。柯先生认为这不是自己的原因,饭店理当退款,但没想到,这一要求遭到拒绝。饭店给出的理由是卡内金额完全可以等疫情过后再来消费。

  “我平时在外地工作,除了春节期间,平时根本不可能回老家消费。”柯先生对于饭店的说法并不能接受。

  对于这种因暂停营业导致的消费纠纷,《报告》认为,新冠肺炎疫情不能预见、不能避免,而且不能克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但疫情的暴发具有区域性和持续性等特点,所以判定疫情的不可抗力因素,还要结合具体地区、具体时间以及具体影响等因素考虑,如国家公布疫情的种类和防控级别的时间,有关部门对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等。

  以柯先生的遭遇为例。柯先生预订的是过年宴席,大年除夕是1月24日,而在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就将新型冠状病毒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所以根据合同法,柯先生和饭店都有权解除合同,且双方都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消费者之前有部分消费,可以要求退还扣除消费部分的剩余款项;如果消费者之前交过定金,也有权要求返还定金。但如果消费者预订项目确实导致经营者有实际支出的,双方应协商合理分担相关支出费用。

  与柯先生一样,刘女士的预付式消费合同也受到了影响。不一样的是,她还能继续享受已经付费的服务,只是服务的内容或方式要变一变了。

  刘女士早早地为孩子规划好了寒假生活怎么过,其中就包括为孩子报了一个寒假英语培训班。为此,她向某培训机构交了3800元。

  然而,疫情暴发后,线下培训无法开展。培训机构便通知刘女士,线下培训改为线上培训,上课还是之前的老师。但刘女士却不愿意接受这一改变,并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全部费用。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有关专家分析称,线下培训改为线上培训,融易新媒体,虽然培训内容没有改变,但培训方式发生了明显改变,实际上属于合同变更。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变更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同时需要考量的因素是,考虑到疫情防控和生命健康安全,培训机构将线下培训改为线上培训,说明其为实现合同目的作出了积极努力。如果不影响培训效果或产生其他负面影响,双方应该互谅互让,共同努力实现合同目的。

  消费期限受到影响门店关停老板跑路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外,由疫情引发的预付式消费纠纷中,比较常见的还有预付式消费期限受影响和商家跑路问题。

  王女士在某健身会所办了一张健身年卡,会员期限为2019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4日。疫情暴发初期,健身会所一直没有关门,但王女士出于安全考虑,一直没有去会所健身。后来由于受疫情影响,会所暂停营业,却一直未通知会员如何解决疫情期间没有享受服务的问题。王女士担心会员卡到期后,会所不延长合适的使用期限。

Tags:消费(2022)疫情(1390)经营者(6)预付(12)会所(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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