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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院报告亮点不少

网络整理 2020-01-10 08:20

两院报告亮点不少

法院和检察院派员认真听取代表们的意见

  1月9日下午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会议后,各代表团成员认真审议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同时提出各种建议,法院和检察院也派员认真听取代表们的意见。本报记者对两院工作报告进行了梳理,发现了不少亮点。

  亮点1

  商事审判对标世界银行标准

  解决“湖北科创第一股”上市难题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立足“保护中小投资者”,加强与市发改委、市工商联、市司法局等单位工作衔接,力促公司治理规范化。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理自贸区某公司股东资格纠纷案时,统筹兼顾公司利益与中小股东权益,为“湖北科创第一股”成功上市保驾护航。

  【链接】作为2019年湖北省唯一一家在科创板拟上市的科技型、创新性企业,2019年4月25日,某股份有限公司在即将进入企业资格审核阶段的档口,因股东资格确认问题被起诉。因时间节点特殊,如果企业存在正在进行的涉及公司股权利益的诉讼,将直接影响到上交所、证监会对企业信用的评估,进而导致审核程序暂停,阻碍其上市进程。

  东湖高新法院承办法官接案后,立即找到当事人了解案情、确认矛盾焦点,与区金融办、管委会一起展开调解工作。5月13日,此案开庭审理,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东湖高新法院依法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于5月20日下达裁定书并生效。从立案到审理结案,只用了25天时间。

  为达到案结事了、彻底化解纠纷的目标,结案后,承办法官还推进“善后”工作,对当事人安抚释法,打消其顾虑,将矛盾化解。

  2019年10月,某股份有限公司成功通过审核获批上市,成为湖北首家闯关科创板IPO的企业。

  为“湖北科创第一股”成功上市保驾护航,只是武汉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一个缩影。

  亮点2

  民告官

  行政首长不应诉出庭将被通报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加强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执行,裁定准予执行1272件,不予执行28件。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市直部门、各区负责人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链接】记者从法院获悉:今年,涉诉行政机关的首长不应诉将被通报。

  2019年6月28日,江夏村民方兰香状告武汉市政府和江夏区政府信息不公开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武汉市副市长刘子清、江夏区政府区长张利出庭应诉。在武汉,“民告官能见官”已成常态。

  武汉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底,武汉市政府以市长令形式出台了《武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后,各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目前,武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在全国100个城市中名列前茅。

  今年,武汉市继续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75%作为依法治国硬指标,对各区及市直部门进行考评计分的同时,定期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进行排序,按照区和市直部门分类,每半年向社会公开通报,实现日常考评与公众监督相结合。

  亮点3

  我市试点网上跨域立案

  异地打官司再不用跑外地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开通武汉法院微信公众号,整合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大厅、12368热线,将信息查询、风险告知、材料收转等事项延伸至移动终端,探索文书送达、委托鉴定、财产保全等事务集约化办理。推进跨域立案、跨域诉讼,着力解决群众异地诉讼不便问题。市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10分钟即跨省受理一起侵权纠纷。蔡甸区法院依托互联网法庭,从线上立案到线上开庭,7天即跨区域审结一起民事案件。

  【链接】记者从法院获悉:东湖高新区聚集了很多高新技术企业,不同地域的企业间的诉讼纠纷也比较多。

  湖北某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就是坐落在高新区的一家企业,由于与江苏省泰州市一家企业存在买卖合同纠纷,该公司需要到法院起诉对方,但是按照法律规定,该公司要到对方所在地江苏省泰州市的法院提起诉讼。来回要用一定的时间、费用,也给公司造成了诸多不便。

  公司了解到,2019年10月开始,武汉两级法院开通了跨域立案服务后,公司代理人就近前往东湖高新区法院进行立案。在东湖高新区法院跨域立案窗口,通过该法院跨域立案专员,诉讼代理人仅用了15分钟就立案成功,给他反馈了立案通知书等相关文书。代理人称赞跨域立案服务的开通,实实在在方便了企业,节省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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